本报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今天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:经人事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工商局、中国证监会和最高人民法院同意,劳动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家经贸委、财政部已联合发出通知,要求加大清理回收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的力度。
据介绍,目前,全国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共383亿元,其中1000万元以上的欠费大户有200余家,严重削弱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,加重了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,对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、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不利影响。
通知要求各地建立清欠目标责任制,对欠费企业进行全面清理;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,严禁任何形式的“协议缴费”,不能以承兑汇票或其他形式缴费;今后各类参保单位一律不得以物抵费,要妥善处理原抵费实物;对于实施兼并后不再保留法人资格的被兼并企业,其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由兼并方负责补缴;企业被拍卖、出售或实行租赁的,其欠费不得免除,应在拍卖、出售、租赁协议或合同中明确补缴办法;破产企业的欠费按有关规定在资产变现收入中予以清偿。
通知同时指出,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,严格依法清欠。对有资金能力但未完成补缴任务的企业,依法责令补缴,拒不补缴的,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